【数据资讯】内蒙古利用信息化手段规范基层执法

发布者:大数据局

公告时间:2019-04-19

  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内蒙古自治区司法部门将充分运用4K智能机顶盒、JIPad、执法智能终端和胸卡等信息化手段及举措来解决在基层执法和服务中的规范性和全程留痕问题,以此来改善执法环境、提升执法水平和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满意度和政府的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切切实实享有获得感和幸福感。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部门将紧紧抓住自治区广电网络覆盖面广这一优势,研发4K智能终端,让广大群众在家里轻点遥控器,就可以轻松学习和咨询法律、申请法律援助、找律师、找公证,切实打通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截至目前,电视终端已覆盖158万户家庭,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智慧司法十大创新案例”。同时,自治区司法厅还研发了司法智能终端(JIpad),该终端不受办公环境影响,工作人员手持JIpad就可以托着司法所,为群众提供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和远程探视;工作方式也由群众找司法所,变为司法所主动找群众,JIpad被群众亲切地称为“移动司法所”。针对在信息化建设中,信息不能互联互通,存在“孤岛”和“壁垒”的现实问题,全区还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开发、统一部署的原则,将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大厅、话务热线平台、手机APP智能终端、微信服务、4K智能终端和内蒙古法网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六位一体”大数据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初步搭建起“智慧司法”的框架。特别是利用JIpad和4K智能终端,在基层执法和法律服务中,抓取第一手信息资源,自下而上逐级上传,实现一次采集,全网共享使用。

此外,在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方面,内蒙古自治区司法部门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本地化、网络化、升级版,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通过4K智能终端和JIpad实现与公安、法院、信访等部门互联互通,农牧民群众可以坐在家里通过4K智能终端和JIpad,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组织的多元调解,调解效率和调解质量有了明显提高,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据了解,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将大力推动综合执法监督平台建设,建立一个功能完善、设计科学、数据实时采集、具有研判功能的信息化综合平台,切实提高行政执法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目前,全区行政执法人员12万人,数量庞大,执法范围广泛,种类繁多,自治区司法部门将紧紧围绕在执法过程中是不是依法、公平、文明三个重要因素,通过执法智能终端等信息化手段,全程记录、执法留痕,将执法记录纳入到信息化平台,作为对行政执法单位和执法个人的合法性评估和评价。同时,解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主体不统一和执法力量薄弱的问题。紧紧围绕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执法问题,全面做好就业、教育、社会保障、医药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各方面的执法工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执法工作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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